出差遇卡劫 沒證據認栽

在大陸被人挾持到包廂內脅迫刷卡,脫困後要求止付卻提不出證明,求助無門...
36歲的高雄市民王祥(化名)今年1月11至13日到上海出差,12日凌晨1點多在上海古北區佰威酒店附近的全家便利商店交叉路口,被人挾持上計程車,被帶到某地強制刷卡人民幣1萬9,999元、折合新台幣約10萬元。
王祥第一次到上海,不曉得那是哪裡。他被帶進一間看起來像是酒店的包廂,歹徒要他交出身上皮夾,看到裡頭有張信用卡,於是把自己手機調到擴音狀態,然後拿給王祥,要他打電話給台灣的發卡中心,查詢信用額度還有多少金額。
當下,王祥故意報錯誤的個人資料給客服人員,折騰大約十分鐘後,歹徒不耐煩,吆喝說若是不好好配合,可能走不出這間包廂,王祥只好配合對方要求,刷了人民幣1萬9,999元。
不久後,王祥接到發卡銀行來電,確認是否真的要刷這筆金額,他告訴客服人員:「我人在大陸上海,現在真的有困難,必須刷這一大筆錢」,卡中心人員聞訊後,立刻開通刷卡。
發卡行確認 不得不說好
王祥脫困後,凌晨兩點半左右打電話給發卡銀行,要求停止支付該筆款項,並要求掛失該張信用卡。當天晚上6點27分,卡中心人員致電王祥:「必須當地公安受理報案,回台後再等候執法單位處理,才能評估後續情況。」
王祥回到台灣後,向內政部警政署遞出陳情書,並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線上申訴系統,向高雄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提起申訴。
提不出事證 申訴碰釘子
案子後來由消保官林輝雄承辦,不過,王祥無法提出被脅迫的任何相關證據。王祥說,他想用手機錄音,卻被歹徒發現;向上海警方報案,卻被認定是「消費糾紛」;唯一有的紀錄是,他用歹徒手機打電話回台灣,與發卡行之間大約10分鐘的對話。
由於提不出有利事證,此案並未進入高雄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,而是以協商不成立結案。
協商會議上,銀行僅同意減免延遲繳款的利息,王祥最後只好繳交欠款本金,自己認了這筆帳。

民眾自力救濟 兩招教戰

讓王祥感到很嘔的,不只是申訴失敗,還有啞巴吃黃蓮的痛苦。每次講到這事,男性友人都笑他是上酒店消費,與店家沒談攏,才萌生被脅迫的說法。VISA台灣分公司總經理麻少華坦言,信用卡的支付流程,從商店向收單銀行請款,收單銀行再向發卡銀行請款,雖然有數小時到數天不等的時間差,然而目前系統面做不到,可針對某筆已刷卡的交易「止付」,從中攔截爭議款。
高雄市政府消保官林輝雄也說,王祥的案例,與信用卡被盜刷不同,雖然是被脅迫的,但銀行有打電話給王祥,取得他的同意,發卡銀行已盡到確認消費者刷卡意願的義務。
被脅迫刷卡,不只發生在男性常見的酒店交易,法治不彰地區,也可能出現,看到幾個彪形大漢站在旁邊,女性不得不刷卡買包等情況,消費者如何自保?林輝雄傳授兩招。
首先,出國前可先打電話給信用卡客服中心,要求調降出國期間的信用額度。銀行通常會勸說,調降後如果要再調回去,須出示扣繳憑單、薪資轉帳單等財力證明,很麻煩。然而,透過暫時性的調降信用額度來控管風險,算是現行機制下,沒辦法中的辦法。
除事前風險控管,林輝雄說,消費者可在事後,向銀行申請,把被脅迫而刷的交易,列為爭議款。銀行會透過VISA、MasterCard等國際組織進行調查。
但申請這項作業,必須負擔處理費用,而且不保證能夠調解成功。以王祥為例,因為無法舉出明顯事證,最後還是有冤難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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