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保殘扶險的5個堅強理由

環境污染、食安問題、工作壓力、天災人禍等因素大幅增加身心障礙風險
因傷病身故,死而後已,但我更擔心該走卻走不掉的問題
我是家庭經濟支柱,不能因傷殘病殘減弱賺錢能力,尤其不能喪失賺錢能力
我的社會保險年資淺、投保薪資低,能獲得的失能給付不能解決我的問題
我的積蓄、資產根本無法應付失能帶來的經濟危機

    如果,你同意其中任一個理由,你都應該好好認識「殘廢照護健康保險」。

    如果,你已經有壽險和意外險,你應該已經知道壽險發生身故或全殘一次給付,意外險發生意外身故和傷害致殘後一次給付。

    如果,你已經有住院醫療保險、癌症保險、重大疾病特定傷病保險,你或許隱約知道,發生了住院事實時給付醫療保險金,診斷符合傷病定義時一次給付保險金,並沒有涵蓋到醫療以外的生活與收入所需,尤其是長期收入中斷、終身失去工作能力。

    這些過去保障你人身生命、醫療所需的保險,能解決身故後安家、醫療期間開銷,卻無法解決傷病致殘所帶來的種種困境。人,存在的意義,在對別人有益處,在對自己人生實現有價值,但殘廢卻可能摧毀自己對他人的益處,自我實現的價值,連最起碼的經濟生產能力都不再擁有。
    肢體缺損、關節喪失機能、失明、失聰、心肝肺腎臟等失能殘廢,在身心障礙中比例超過五成。對發生殘廢的人來說,工作能力將比健康時差很多,甚至就業困難,或從此一輩子無法再工作。
    中樞神經大腦、小腦、腦幹、脊髓因傷害、疾病受損,如車禍、職災、一氧化炭中毒、腦中風、巴金森症、腫瘤、腦性麻痺、運動神經元疾病、小腦萎縮症等等,造成全癱、半癱、言語視力機能喪失、平衡機能障礙等等,影響層面更大,嚴重者植物人狀態、終身癱瘓、長時臥床、倚賴輪椅行動,完全無法謀生。輕者神經遺留頑固難治的後遺症,不易回復健康時的工作能力和表現。

    已知慢性疾病如糖尿病、高血壓併發疾病致殘;癌症致殘、自體免疫疾病致殘等等,會造成身體失能,甚至工作失能。


    全世界保險最發達的國家是美國,推行短期和長期失能保險,短期失能保險通常約定給付兩年;長期失能保險約定自符合給付日開始到65歲退休止。短期或長期失能險涵蓋原來收入的六成。

    國內殘扶險終身保障型有採終身保障及給付總額上限的設計,終身保障達百歲不是問題,給付總額可規劃到至少50年以上的年限。例如30歲男性因腦瘤手術損害兩眼神經,符合兩眼失明第一級殘廢,可規劃每年或每月,領取生活扶助金到80歲。給付金額不是以原來的收入去計算,而是你購買多少保額,按照殘廢等級比例來給付。整體而言,國內殘扶險的設計比美國長期失能險還要優異。
    在你對殘扶險已經產生好奇後,再回到開頭的5大理由,好好解釋一下:
壹●
環境污染、食安問題、工作壓力、天災人禍等因素大幅增加身心障礙風險

    民國88年,台灣2,209萬人口,到104年人口2,349萬,人口只增加了140萬。88年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64.9萬人,每34個人中1人是身心障礙者;104年高達115.6萬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每20個人就有1人是身心障礙者。發生的速度太驚人!

貳●
因傷病身故,死而後已,但我更擔心該走卻走不掉的問題
    醫療資源發達、醫藥科技日新月異,讓受創的生命得以再延續,只是變好與變差往往一線之隔;該走卻走不掉,往往不是自己的意思可以決定。

叁●
我是家庭經濟支柱,不能因傷殘病殘減弱賺錢能力,尤其不能喪失賺錢能力
    115.6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人口中,18歲到64歲有工作能力、甚至負有賺錢養家責任的人口佔了56%。我殘了,誰負責賺錢?生活費誰給我?

肆●
我的社會保險年資淺、投保薪資低,能獲得的失能給付不能解決我的問題

    
以勞工保險為例,平均月投保薪資過半數低於30,300元,越年輕投保薪資越低,加上年資尚短,失能給付往往杯水車薪。

伍●
我的積蓄、資產根本無法應付失能帶來的經濟危機
    最近的國富調查,國內家庭平均儲蓄金額20萬元,房屋雖然自有率高,但許多家庭貸款負擔比率高得嚇人。積蓄加上房屋資產處分後餘額,夠不夠用?夠用多久?

    
每個人面對風險,心中自有一套因應的答案。但傷害、疾病帶來的殘廢風險越來越高已經是個事實和趨勢,風險發生後造成的損害非同小可,風險和損害幅度超過個人能承擔。

    如果你每年都幫愛車付上幾萬元的保險費,為住近一點市區就多付十萬房屋貸款,幫小孩付二十萬私托私幼私小學費,那你你更有道理給自己買個殘扶險。車廢了,再買就有;人廢了,那來的錢付車貸、房貸、孩子學費、生活開銷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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