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病也會吃出病!混吃保健品恐加重病情
中時健康 李亞蓮
一、適度攝取
保健食品主要是用來補充人體無法自然生成的維生素與礦物質,而無論是天然或合成,過度食用都會對身體造成負擔,甚至產生毒性。因此維生素及礦物質的攝取,最好在每日建議範圍之內;目前衛生署規定維生素含量為建議量的1.5倍,適量的保健食品加上日常飲食的維生素含量,其實已經很足夠。
二、避免與藥物混合服用
如果購買保健食品時,沒有徵詢藥師和醫師的意見,表明自己正在服用的治療藥物,很容易會將保健品與藥物混合服用,可能產生交互作用,導致藥效失效、藥效過度或對身體造成額外的傷害。常見的交互作用有:
(一)、大蒜、人參和降血糖藥一起吃,會增加低血糖的機率;和抗焦慮的藥一起吃,會加重頭痛失眠症狀。
(二)、紅麴和抗病毒藥一起吃,會增加發生「橫紋肌溶解症」的風險;和治療高血脂的藥物一起吃會造成肝腎負擔。
(三)、銀杏和抗憂鬱藥一起吃,會導致昏迷;和利尿劑一起吃,會讓血壓上升;若是和阿斯匹靈、抗凝血藥物一起服用,會造成出血風險。
三、保健食品VS.健康食品
保健食品包含健康食品與一般通稱的保健食品,其中健康食品一詞在健康食品管理法實施後,即成為法律名詞;也就是說,健康食品的規範上要比保健食品嚴格與明確。健康食品可以標示或廣告具有保健功效,且產品須具備衛生福利部核發之健康食品許可證字號的小綠人標章,始可稱為健康食品。
目前衛福部核定之保健功效主要有13種:免疫調節功能、調節血脂功能、腸胃改善功能、護肝功能、改善骨質疏鬆、牙齒保健、延緩衰老功能、調節血糖、抗疲勞功能、輔助調節血壓功能、促進鐵吸收功能、輔助調節過敏體質、不易形成體脂肪。
此外,醫師也建議,任何營養素都應從天然食物率先攝取,再選擇保健食品來補充,最重要的還是要注意用量與避免混食,並認明具核可標章的產品,才能真正達到保健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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